2016辽宁省业余篮球联赛
比赛规则
主办单位:辽宁省体育局
承办单位:辽宁省篮球协会
协办单位:沈阳市铁西区篮球协会
一、比赛时间及地点
时间:2016年8月27日-9月11日(周末比赛)
地点:辽宁省体育局湖南省体育训练基地综合楼
二、参赛单位(队)
(1)沈阳地区(含抚顺、本溪、辽阳、丹东、朝阳、营口、大连、铁岭、锦州等)业余篮球俱乐部;
(二)可自由组队,并确定队名(须符合文明、进步、体育主题)
3. 资格
1.参赛运动员须为辽宁省公民。
2、年龄:所有运动员须为1998年1月1日前出生,每队最多可报名2名18岁以上的运动员,年龄以身份证为准。
(三)中国篮协注册运动员(含青年队)、CUBA现役运动员、解放军运动员不得参赛,每队最多可报名1名退役3年以上的运动员。
四、参与方式
1、报名方式:每队限报领队1人、教练1人、运动员15人(12人名单于赛前确定);运动员人数不足10人的队伍不得报名。报名人员须按报名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,并提供近期2寸免冠白底照片一张及电子版。
(二)运动员须到市级以上医院接受体检(体检证明),证明身体健康后,方可报名参加比赛。
(三)参赛选手须办理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(含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交通);组委会在资格审核时将审核参赛选手的身份证、健康证明、保险单原件,如无法提供,将不予参赛;如发生意外受伤或其他紧急情况,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措施协助,但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。
4、各参展单位必须签署承诺书,否则不予参展。
5、每队须于赛前联席会议上缴纳3000元违规押金,比赛期间如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,赛后押金全额退还。
(六)未参加赛前领队、教练员联席会议的队伍,将按规定受到处罚。
(七)参赛者在比赛期间,若破坏公共财物、打架斗殴、在赛场上闹事,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或者他人人身伤害的,除按损坏的财物赔偿价格外,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五、比赛规则
(一)参赛队伍不足8支,采用单循环赛制确定名次;参赛队伍超过8支(含8支)的,参赛队伍分组比赛。第一阶段采用单循环赛确定小组名次,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制确定最终名次。具体分组方式将在报名截止后确定。
(二)比赛将采用中国篮协最新批准的《篮球竞赛规则》和国际篮联的竞赛规则。
(三)比赛获胜得2分,比赛失败得1分,弃权得0分。比赛名次以所得积分计算。若两支或两支以上队伍积分相同,则以比赛胜负场次计算名次,获胜场次多者排名靠前。若胜负场次相同,则以比赛得失分比计算名次,得失分比高者排名靠前。若再次出现胜负场次相同,则以全部比赛得失分比计算名次。
(四)比赛分为 4 个 10 分钟的节辽宁篮球队员照片辽宁篮球队员照片,第 1 节与第 2 节之间、第 3 节与第 4 节之间各有 2 分钟休息时间,第 2 节与第 3 节之间各有 5 分钟休息时间。前 2 节每队有 2 次暂停机会,后 2 节每队有 3 次暂停机会辽宁篮球队员照片,每个加时赛有 1 次暂停机会。
(5)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犯下两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,将被取消该场比赛资格,并且被禁止参加下一场比赛。
(六)参赛运动队须配备明、暗两套比赛服,颜色、号码统一,比赛背心前后片、运动裤正面须印有清晰的号码。
7. 比赛期间无故放弃比赛的队伍,其全部成绩将被取消。
8.比赛用球:7号球。
9.比赛将在周末举行。
六、录取排名及奖励
1、前三名团队分别获得价值5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的设备奖励。
(2)各参赛队均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一名。
七、注册确认
1、各参赛队请按报名要求于2016年8月14日前将“xxx篮球俱乐部参赛”发送至“”,将收到电子报名表。接到电话确认后,请于2016年8月18日前将电子报名表及全体参赛队员二寸照片(2份,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)打印至铁西区篮协总部(保工街小北一路福海名尊会馆)。
8. 资金
1、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,各队伍自行承担参赛费用。
(二)各参赛队须于赛前联席会议上缴纳纪律保证金3000元,比赛期间如无违规、违纪行为,赛后押金全额退还。
3、仲裁、裁判及工作人员所需费用由组委会承担。
4、本次大赛的相关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。
九、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
裁判员、裁判员由辽宁篮协选任。
10. 其他
赛前联席会议定于8月26日下午5点在辽宁省篮球协会(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辽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)举行。
联系人:刘总